结论直接表明,该企业在报告期的产品单位成本降低了1/55。这个计算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直观理解:
假设基期有100个产品,总生产费用为100元,因此每个产品成本为1元。在报告期,产量增加了10%,即达到110个产品,而生产费用增长了8%,即为108元。为了计算单位成本的降低,我们用新的生产费用除以新的产量:
新的单位成本=新的生产费用/新的产量=108元/110个=(108/110)元。
将108和110化简,我们发现它们都可以被5整除,即108=54×2,110=55×2。因此,我们可以将它们转换为同分母分数:
新的单位成本=(54/55)元。
与基期的单位成本1元相比,单位成本降低了:
降低的单位成本=基期单位成本-新的单位成本=1元-(54/55)元=(55-54)/55=1/55。
所以,该企业的产品单位成本降低了1/55。这个过程利用了分数的加减法原理,以及除法法则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