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权益法的会计处理中,确认应收股利时,其处理方式关键在于理解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关系。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投资企业作为股东,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相应减少,因此会通过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来体现。以下是具体的处理步骤:
1、当收到的股利未超过已确认的投资损益时,股利会直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若股利超过已确认收益但未超过投资后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中投资企业享有的份额,这部分盈余会作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分录为: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借贷差额)。
3、当股利超过以上两个条件时,如果超过了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净利润中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应享有的部分,这部分将被视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会计分录为:借记"应收股利",同时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这部分超过的部分)。
通过这些调整,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更直观地反映了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权益变动关系,确保了投资收益的准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