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如果在收据上看到的是“订让团槐金”而不是“定金”,你有权要求退款。
2. 如果对方拒绝退款,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要求判令退款。
3. “定金”是法律用语,指的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依法或按约定提前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比例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4. “订金”并非法律用语,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将“定金”误写为“订金”,则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5. 根据《合同法》第115条,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6. 如果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7. 根据《担保法》第条,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8. 《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