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追诉时效内犯新罪,即犯罪嫌疑人在已有犯罪行为被追诉的有效期内再次进行了犯罪活动。
追诉时效即是指对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时间。
在此有效期内,司法机关有权利依法对罪犯施行刑事惩罚。
然而,若在这一期间再度犯下新罪,前罪的追诉时效将会中止,也就是重新开始计算。
这主要为了防止犯罪者借助追诉时效来规避法律所设的刑罚,从而保障法律尊严与社会公平公正。
例如,以某个罪犯的甲罪为例,该罪的追诉时效定为五年。
但若在这期间的第三年又再次犯下乙罪,那么对于甲罪的追诉时效就应在新罪发生后的当日重新开始计算,即重置为新的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