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主体是多元的。
1. 部门责任:贵州省各级应当承担起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责任。需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的规划和,确保宣传教育的普及和实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 司法机关责任:司法机关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力量,也应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中来。、等司法机关可以通过公开庭审、法治讲座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
3. 社会组织与个人的责任:此外,贵州省的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也应当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法律素养。每个公民都有义务自觉遵守法律,并通过自身行为影响身边的人,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 教育系统的责任:教育机构在培养法治人才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学校应当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懂法、守法的公民。
综上所述,开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是多元的,不仅包括部门和司法机关,还涉及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以及教育系统。各方面应共同努力,推动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发展,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