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出现违约时,定金具有一定的担保惩罚性。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则无法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相反,订金在违约时并不具有担保性。如果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应当退还订金。在日常生活中,当购买消费时没有现成物品,常常会涉及到缴纳“定金”或“订金”的合同形式。在这种情况下,选择适当的履行合同方式至关重要。
1. 法律上违约时定金与订金的处理
当合同违约发生时,定金与订金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定金具有担保惩罚性,交付定金方违约将无法追回定金,而收取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在这种情况下不具有担保性,收受订金方违约时应退还订金。
2.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① 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② 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主要作用是为当事人提供资金支持。订金的支付本身就是履行债务的行为。
③ 作用不同:定金一旦支付,将用于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守约方。而订金支付后,如发生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收受订金方必须全额退还订金。
④ 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各种合同。订金通常仅适用于金钱支付作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如买卖、租赁、承揽等有名合同。
综上所述,违约时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定金方违约无法追回定金,而收取定金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订金则不具有担保性,通常视为预付款。如果发生违约解除合同,收受订金方应退还订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