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者与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虽然两者在退休年龄上保持一致,均为男性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但在具体的退休待遇上存在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养老保险退休金构成上。
退休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然而,过渡性养老金并非每位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它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从9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时的过渡安排,主要针对特定人群。具体来说,只有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前参加工作,而在《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实施后退休,并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人员,才会得到过渡性养老金的额外补贴,这部分养老金是在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上额外发放的。
因此,尽管退休年龄相同,但灵活就业者和企业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并非完全相同,主要区别在于过渡性养老金的享受条件和金额。这取决于个人的工作年限、退休时间以及当时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