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国对食品中铅的残留量有严格的规定。蔬菜、水果、蛋类不超过0.2mg/kg,谷物及制品、鲜薯类不超过0.4mg/kg,肉类、鱼虾类不超过0.5mg/kg,豆类及制品不超过0.8mg/kg,薯类及其制品不超过1.0mg/kg。
2. 铅标准储备溶液配制:铅标准储备溶液(1mg/mL):精密称取0.1598g铅标准品,加入10mL 1%钾溶液,溶解后定量转移到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
3. 铅标准使用溶液配制:铅标准使用溶液(10μg/mL):吸取铅标准储备溶液1.0mL于10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
4. 二苯基硫巴腙(双硫腙)比色法:试样经处理加入柠檬酸钠、硫酸铵、和盐酸羟胺等,消除铁、铜、锌等离子干扰,在pH8.5~9.0时,铅离子与二苯基硫巴腙(双硫腙)生成红色络合物,用三氯甲烷提取,与标准系列比较进行限量试验或定量试验。
5. 除非另有说明,本方法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6. 试剂配制:溶液(1+1):取50mL慢慢加入50mL水中。氨溶液((1+1):取1份氨水与1份水混合。
7. 如含铅,应用全玻璃蒸馏器重蒸馏。
8. 酚红指示液((1g/L乙醇溶液):称取100mg酚红,加100mL乙醇溶解(必要时过滤)。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