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尚未到期时,被解雇的员工可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于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具体来说,每满一年,员工将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若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而非解雇时的即时工资。
是否能得到赔偿以及赔偿金额,并非由员工是否主动辞职决定,关键在于解雇的原因。如果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下解雇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2)用人单位因特定情况解除或终止合同,需支付补偿金,否则无需支付。然而,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则无需支付赔偿金。同时,根据第四十条,如因合理原因提前30天通知解雇,无需额外支付赔偿金,未通知的则以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即使劳动者无过错,也应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总的来说,被辞退时的赔偿情况取决于解雇的具体法律依据和原因,而非员工的主动离职行为。因此,了解这些规定对于理解自身权益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