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厦门九八洽谈会期间单双号限行,外地车辆会受处罚吗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25 07:20:26
文档

厦门九八洽谈会期间单双号限行,外地车辆会受处罚吗

会的。9月8日7时至14时,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会展北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投洽会红色和黄色《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9月8日7时至14时,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按号牌尾数限制通行措施,允许车牌尾号为0、2、4、6、8的车辆通行,禁止尾号为1、3、5、7、9的车辆通行。期间,持有投洽会《车辆通行证》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道路清障车、旅游客运车辆、20座以上(含20座)大客车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扩展资料。厦门岛内单双号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1、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
推荐度:
导读会的。9月8日7时至14时,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会展北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投洽会红色和黄色《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9月8日7时至14时,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按号牌尾数限制通行措施,允许车牌尾号为0、2、4、6、8的车辆通行,禁止尾号为1、3、5、7、9的车辆通行。期间,持有投洽会《车辆通行证》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道路清障车、旅游客运车辆、20座以上(含20座)大客车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扩展资料。厦门岛内单双号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1、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

会的。

9月8日7时至14时,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会展北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投洽会红色和黄色《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

9月8日7时至14时,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按号牌尾数限制通行措施,允许车牌尾号为0、2、4、6、8的车辆通行,禁止尾号为1、3、5、7、9的车辆通行。期间,持有投洽会《车辆通行证》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道路清障车、旅游客运车辆、20座以上(含20座)大客车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受上述限制行驶。

扩展资料:

厦门岛内单双号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

2、会展北路会展路路口至展鸿路路口段实行由西往东(即会展路往展鸿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展鸿路会展北路路口至展鸿南路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北路往前埔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

3、会展南路环岛东路路口至会展南3路路口段实行由东往西(即环岛东路往会展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西往东行驶。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2018年九八投洽会第一天 厦门岛内单双号限行

文档

厦门九八洽谈会期间单双号限行,外地车辆会受处罚吗

会的。9月8日7时至14时,国际会展中心及会展南路、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会展北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投洽会红色和黄色《车辆通行证》的车辆及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除外。9月8日7时至14时,思明区、湖里区实行机动车按号牌尾数限制通行措施,允许车牌尾号为0、2、4、6、8的车辆通行,禁止尾号为1、3、5、7、9的车辆通行。期间,持有投洽会《车辆通行证》车辆,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道路清障车、旅游客运车辆、20座以上(含20座)大客车以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车辆不受上述限制行驶。扩展资料。厦门岛内单双号限行的相关要求规定。1、会展路会展南路路口至会展北路路口段实行由南往北(即会展南路往会展北路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由北往南行驶。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