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检查主要内容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规范要求的表格的即可。
办公楼消防隐患有:
1、火灾隐患。易燃物品较多,日常工作中应避免火源,并设置消防灭火设施,熟练掌握操作方法。
2、用电隐患。电气设施、线路较多,应注意绝缘及自我防护。
3、物品安全隐患。部分物品存在人身伤害隐患,工作中需强化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环境安全隐患。工作中经常到作业现场,需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并注意观察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路线通过。
5、有害因素隐患。危险化学品、煤气、炭粉等在日常工作中可能遇到,需按安全规程做好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