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陕西西安限行规定的,一次罚款200元,扣驾驶员3分作为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示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之后当日又被电子眼拍到,将不再重复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扩展资料:
不受限行车辆:
1、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机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公共汽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3、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4、经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核定的学校校车、单位班车、邮政及快递运送专用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大型客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持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运证件车辆;
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和事故勘察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经新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核发通行证后,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8、“领”字头号牌(牌照黑底红字)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参考资料来源:
西咸新区管委会网-关于西咸新区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
人民网-西安:限行车上路 罚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