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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25 06:5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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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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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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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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