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比较麻烦。姓名是公民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记,是其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符号,公民有改名的权利,但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
另外,如果要改姓氏的话,还得符合以下情形,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有这些情形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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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一些人对自己的名字并不满意,那么名字到底能不能改呢?昨天,记者咨询了宁波江东公安分局户证中心的洪主任,其实,名字并非完全不能改,但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理由,特别是年满18周岁的人,不轻易给予更改姓名。
警方提醒市民,要改名字的话,一定要慎重,因为从未成年开始,坐飞机,读书,都会需要户籍、名字,成年后,住酒店、找工作,甚至办个手机卡都需要身份证,也就是原来的名。
如果改名,会涉及自己的学籍、银行卡、社保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反而会产生许多麻烦事。
参考资料:人民网-身份证上名字能否想改就改?看看公安专业人士怎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