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时,驾驶机动车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不构成危险驾驶罪。
2、现在社会上因为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已经屡见不鲜,因具体情况不同,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虽然判决结果不尽一致,但大都判决聚会酒友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为朋友之间饮酒,相互有劝诫、照顾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上的善良谨慎安全保护义务,也是一项法定的义务。
提供几个案例线索:《人民法院报》2011年3月21日的“酒 祸 ”,2010年12月12日的“老汉连饮两场醉酒身亡同伴照顾不周各赔六千 ” ,2010年7月8日的“交通事故无责的一同饮酒乘坐人应担部分责任 ”。
结合你们的情况,驾驶者肯定要承担主要责任,乘坐人自己要承担部分责任,同饮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除非同饮人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力劝阻而对方执意酒驾。
扩展资料: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八、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驾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