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市的行政区划包括10个市辖区和2个县,以及1个代管的县级市。以下是每个行政区域的详细介绍:
1. 和平区:位于沈阳市中心区域,与多个区相邻。总面积61.06平方千米,下辖12个街道。
2. 沈河区:是沈阳市的政治、商贸、金融、文化和旅游中心,也是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总面积58平方公里,下辖15个街道。
3. 皇姑区:位于沈阳市西北部,是中心城区之一。总面积66平方千米,下辖12个街道。
4. 大东区:位于沈阳市东部,面积100平方公里,下辖14个街道。
5. 铁西区:是沈阳市的老工业区,面积484平方公里,下辖20个街道。
6. 浑南区:位于沈阳市南部,与多个区相邻。面积未明确给出,下辖街道数量未明确。
7. 于洪区:位于沈阳市北部,与多个区相邻。面积未明确给出,下辖街道数量未明确。
8. 沈北新区:位于沈阳市北部,与多个区相邻。面积未明确给出,下辖街道数量未明确。
9. 苏家屯区:位于沈阳市南部,与多个区相邻。面积未明确给出,下辖街道数量未明确。
10. 辽中区:位于沈阳市中部,与多个区相邻。面积未明确给出,下辖街道数量未明确。
11. 新民市:隶属于沈阳市,位于辽宁省中部,面积3352.5平方公里,下辖5个街道、18个镇和6个乡。
12. 康平县:隶属于沈阳市,位于辽河流域,面积2175平方公里,下辖3个街道、5个镇、3个乡和4个少数民族乡。
13. 法库县:隶属于沈阳市,位于辽宁省北部,面积2320平方公里,下辖1个经济开发区、2个街道、12个镇和5个乡。
以上是沈阳市及其所属各区、县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