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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01 00: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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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商促销活动的会计处理

一、遇到商业诈骗怎么办。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局1996年3月颁布并实施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对于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对于这些行为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中的前四条。(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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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遇到商业诈骗怎么办。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局1996年3月颁布并实施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对于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对于这些行为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中的前四条。(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各种促销方式对于中间商的会计处理几乎没有影响,只需要强调一点即可:在返奖销售、买赠销售、免费试用等促销方式中,所接受厂家的奖品、赠品、试用品均不用记入库存。
一、遇到商业诈骗怎么办
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局1996年3月颁布并实施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对于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对于这些行为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中的前四条: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消费者如果发现销售商在促销活动中销售不合格商品以及掺杂、掺假等情况,可及时向工商、物价等部门举报。
二、驰名商标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哪些
驰名商标应当提供的材料包括:
1、证明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相关材料,包括商标使用、注册历史和范围的相关材料;
2、证明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相关材料,包括广告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类型、广告量等相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保护记录的相关材料,包括该商标其他国家和地区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近三年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的产量、销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相关材料。
三、冲减违约金是什么意思
违约金冲销就是银行信用卡的一些活动。用银行的资金提前消费,享受免息期,这是一种理财方式。信用卡不是储蓄卡,存款在信用卡中不会结算利息。信用卡可以作为支付工具,通过商家安装的刷卡机或者网上支付平台,可以直接消费。银行还会给您提供各种形式的积分、打折、分期、抽奖、促销等活动。1.宽限期最后一天还款,还款入账后系统自动返还已收取违约金。2.通过客服人员申请免除违约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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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遇到商业诈骗怎么办。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工商局1996年3月颁布并实施的《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对于商家的哪些行为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及对于这些行为的处理办法有明确的规定。如《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中的前四条。(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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