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怎么处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01 00:43:37
文档

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怎么处罚?

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推荐度:
导读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一、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怎么处罚
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组织卖淫罪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是违法犯罪行为,犯了介绍他人卖淫罪或者是组织卖淫罪,具体的得看实际的情况,介绍多名女子卖淫是属于严重情节,可能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其中有未成年的幼女,那么判得会更重些。

文档

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怎么处罚?

实习医生介绍多名女子卖淫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重处罚事由。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介绍卖淫罪与组织卖淫罪的界限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组织卖淫罪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