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嫖宿幼女的概念
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二)嫖宿幼女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风化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行为。嫖宿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幼女发生性交或者从事其他性淫乱活动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明知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立法未明确规定,但行为人主观上是应当知道的。
一、如何确定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
引诱幼女卖淫罪的构成为: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二、引诱幼女卖淫罪构成要件?
引诱幼女卖淫罪具体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