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人去世后著作权保护期是五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出版权和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在作者生前及死后五十年的保护期内。任何人不得违反著作权人的意愿发表作品;除法律规定外;任何以复制、发行、租赁、展览、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的人都必须得到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一、什么样的行为侵犯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作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解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什么是侵犯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三、版权到期什么意思
是指网站的版权保护有效期已到期限:
在我国版权期限规定如下:
(一)无限期保护的权利: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表演着身份权及形象权。
(二)有限期保护的权利: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具体又分为:
1.公民作品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公民合作作品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上述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保护。
5.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6.表演者享受有的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权、录音录像权、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表演发生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7.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8.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的转播权、录制权、复制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广播、电视首次播放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9.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则根据著作权法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