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对累犯进行量刑的时候,经组合考虑犯罪情节、再犯罪时间长短等因素,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一、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情形有哪些?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故意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二、自首可以减轻多少
我国刑法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只规定了自首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处处罚,但是具体能减轻多少比例,刑法并没有规定,在实际审判中,法院也不好掌握尺度。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2017]对于自首情节的从轻减轻比例给出了比较具体的量刑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因此,投案自首一般减少基准型的4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型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