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尺寸标注的基本规则:
1. 机件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的尺寸数值为基准,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2. 图样中(包括技术要求和其它说明)的尺寸,若以毫米为单位,则无需标注计量单位的代号和名称;若采用其它单位,则必须注明相应的计量单位的代号或名称,例如45度30分应写成45°30′。
3. 图样中所标注的尺寸代表机件的最后完工尺寸,如有其他情况,则需另外说明。
4. 机件的每一尺寸,一般应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能最清晰反映该结构的位置上。
拓展:常用的尺寸注法符号和缩写词示例:
1. 尺寸界线:尺寸界线用来确定所注尺寸的范围。尺寸界线应用细实线绘制,通常从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处引出。有时也可以利用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作为尺寸界线。
2. 尺寸线:尺寸线用来指示尺寸的测量方向。尺寸线必须用细实线绘制,位于两尺寸界线之间,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
3. 尺寸数字:尺寸数字不应被任何图线穿过,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将该图线断开。尺寸数字应按指定方向注写,并尽量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如无法避免,可采用特定形式标注,如右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