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的证据足以影响实质性行为与处理结果时,可提起行政诉讼。
需遵守以下程序:
首先,证据务必具备关联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并非由于个人原因而未能在行政过程中提交;
其次,依照法定申诉时间提出诉讼。
通常情况下,经由直诉途径的,应自得知或理应知悉做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
如已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不满者,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复议机构逾期未做决定,申请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证据的出现可能改变案件走向,但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