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预备役部队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由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军官和士兵为基础组成。平时,预备役部队主要承担着提高军政素质、增强快速动员和作战能力等任务。
2. 正规军,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主要担负防卫作战任务,必要时可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3.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国家或政治集团的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我国实行普遍民兵制,所有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
4.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包括军官预备役和士兵预备役。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士兵预备役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与军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18~35岁的男性公民。军官预备役包括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授予预备役军官军衔的退伍士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经过军事训练考试合格的高等院校毕业学生,以及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