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是经济法律行为。
具体来说,经济法律行为是指一切在社会实践中发生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特定法律效力的经济行为和经济事实等,这是造成社会经济生活中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变化的具体行为方式。这些行为方式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直接导致了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下面详细解释这一概念:
首先,经济法律行为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的前提。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行为符合法律规范时,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即经济法律关系。这些关系在法律上被确认和保障,成为主体间权利义务的基础。
其次,经济法律行为是导致经济法律关系变更的动因。随着社会经济活动的进行,原有的经济法律关系可能会因为新的法律行为的发生而发生变化,如合同关系的修改、履行等都会引发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
最后,经济法律行为也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消灭的直接原因。当某一经济活动达到法定的终止条件时,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便会终止,如合同履行完毕、债务偿还等都会造成经济法律关系的消灭。
总之,经济法律行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直接引发了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这是社会经济活动中法律秩序变化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