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地区的教师资格证考试面向的对象比较广泛,包括了部分外地人士。根据浙江省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浙江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首先,凡是在浙江省内(包括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其次,对于在浙江省进行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过渡阶段,即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他们可以凭借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再者,试点工作启动后,即从2012年起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包括“专升本”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时,也需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最后,对于那些已经取得了《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仍然可以按照原有的教师资格认定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总体而言,浙江地区在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和认定方面,对外地人士持开放态度,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