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规定,丧葬费的标准是两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申请领取丧葬费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死亡注销证明、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户口本、火化厅收据、火化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请表。通常,丧葬费应在当事人去世后的三个月内领取。
丧葬费的领取流程包括:
1. 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需消费完毕,交予相关部门不返还)和火化大厅开具的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
2. 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办理绿色调档证,并留存一张收据。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劳动就业局档案室调取个人档案。
3. 如子女办理调档,需死者配偶出具委托书。档案室工作人员会要求提交死者身份证、火化收据的复印件,并留存一张收据。
4. 拿着剩余的收据(火化收据)和死者的火化证、盖有社区印章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办理丧葬费结算。
5. 工作人员核对档案中的工资数据与电脑数据后,打印四张表,包括丧葬费和10个月工资。办理人签字后,表件经社保大厅复核,再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6. 归还个人档案后,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盖章。三张表送社会保险公司结算,一张存档。
7. 一个月后,丧葬费会打入死者的工资卡中。
丧葬费的领取标准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相关。由于上海经济发展迅速,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持续上涨。法定继承人应在三个月内领取丧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