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劳动合同期满能否不续签?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08 13:29:53
孕期劳动合同期满能否不续签?
孕期合同期满者可选择不续约,但需注意不能立即解除合同。此时应顺延至女职工哺乳期限结束。哺乳期间后是否续订,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议决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导读孕期合同期满者可选择不续约,但需注意不能立即解除合同。此时应顺延至女职工哺乳期限结束。哺乳期间后是否续订,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议决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孕期合同期满者可选择不续约,但需注意不能立即解除合同。此时应顺延至女职工哺乳期限结束。哺乳期间后是否续订,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议决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孕期劳动合同期满能否不续签?
孕期合同期满者可选择不续约,但需注意不能立即解除合同。此时应顺延至女职工哺乳期限结束。哺乳期间后是否续订,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商议决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