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民法典确保妇女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一条明确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作为对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例如,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以特殊保护妇女。这种保护旨在改变历史地位不平等造成的妇女权益受损现象,并考虑到妇女特殊的生理机能,因为她们承担着人类生产和再生产的任务。
2. 民法典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并禁止溺婴、弃婴等行为。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父母离婚不影响其对子女的义务,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3. 民法典保护老人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有继承子女遗产的权利,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且禁止家庭成员虐待和遗弃老人。
4.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
包括骚扰禁止权、婚姻撤销权、离婚冷静权、感情破裂离婚权、夫妻共同财产权、幼儿抚养权、无过错索赔权和夫妻共同债务区分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5. 性骚扰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规定,违反他人意愿的性骚扰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校等应采取预防措施。
6. 婚姻无效的情形
《民法典》列出婚姻无效的情形,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
7. 平等原则和守法公序良俗原则
《民法典》强调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同时,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这些原则是民法的基石,体现了民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