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是18世纪英国的女权主义者,她的代表作《女权辩护》发表于1792年。
在这部作品中,她挑战了当时普遍认为女性天生低贱于男性的观点,并主张男女平等教育的重要性。
她认为,只有通过教育,女性才能够展现出与男性相等的理性和社会贡献,提出了一种基于理性的人类社会秩序的构想。
2. 贝蒂·弗里丹,被誉为美国第二波女权运动的先驱,1963年出版的《女性的奥秘》一书成为该运动的催化剂。
该书揭示了工业社会中女性的被动角色,尤其是全职家庭主妇的困境,指出她们的需求和潜力被社会忽视和压制。
弗里丹鼓励女性追求职业发展,自我实现,并挑战了女性在家庭之外的领域不能胜任的旧观念,推动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