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在我国,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因此男性与男性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法获得法律认可。
2. 若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欲在中国结婚,必须遵循特定的程序:(i) 双方应共同前往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结婚申请;(ii) 双方需出示法律规定的证件;(iii) 携带证件和照片,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iv) 当事人应如实提供证件和证明材料,不得隐瞒真相。
3. 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查结婚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如有疑问,可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4. 符合条件的申请将即时登记,发给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将同时注销原离婚证。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的申请,登记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完成登记并发放结婚证。结婚证上应有当事人照片,并盖有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5. 在单位或他人干涉下无法获得必要证明的申请人,若经核实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也应予以登记。
6. 以下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1) 未达法定婚龄的;(2) 非自愿结婚的;(3) 已婚的;(4) 血亲关系不适宜结婚的;(5) 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
7.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结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i) 中国公民的户口证明和身份证;(ii) 外国人的护照、居留证或临时入境证明,以及经过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iii) 外国侨民的护照、居留证,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8. 此外,申请结婚的双方还需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