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分包非劳动合向,两者存在本质差异。
相较而言,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通常需遵守雇主或企业的管理规章,而在承揽合同中,承包商必须自主完成工作任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凡存在劳动关系,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对于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但尚未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应于雇佣伊始的一个月内完成签约。
若在雇佣前即已签订劳动合同,则自雇佣之日起,劳动关系正式确立。
承揽合同则是指承揽人根据定作人的需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后,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承揽业务涵盖了诸如加工、定作、维修、复制、测试、检验等多种工作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