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母在法律允许下有权申请离婚。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往往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及保护其合法权益为原则进行裁定,全面衡量各种复杂因素。
首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年龄。
两岁以内的儿童,一般由母亲照顾,但若母亲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可交由父亲抚养:
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能力却未尽到抚养责任,而父亲希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
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都有权利争取抚养权,但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中一方可获得优先考虑:
已经实施了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子女长期跟随某一方生活,如果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的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的子女;
子女跟随某一方生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然而该方本人患有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则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对于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
然而,最终的判决仍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