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
联系是唯物辩证法的首要特征。它指的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联系之中,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唯物辩证法强调了事物的相互依赖性和相互作用,揭示了事物的内在联系和规律。任何事物都与其他事物存在着某种联系,这种联系构成了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观念。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不断发展的,事物处于不断运动、变化、更新的过程中。事物的发展具有规律性,是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的不断运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
详细解释来说,唯物辩证法的联系特征强调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事物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这种联系构成了事物的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决定了事物的性质和功能。
而唯物辩证法的发展特征则揭示了事物的动态性和历史性。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运动、变化、更新的过程中,这个过程是前进的、上升的。事物的发展具有规律性,这个规律性是内部矛盾的不断运动、斗争的结果。唯物辩证法认为,只有承认并把握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才能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总之,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联系与发展,这一特征揭示了事物的内在规律和本质,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科学的思维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