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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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9 22:08:55
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
婚姻关系终结时,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需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面做出承诺。(二)男女平等。(三)保障子女与女性的权益。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维护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四)补偿原则。在抚养子女、照顾长辈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补偿,而另一方也有责任予以满足。(五)保护无过失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导读婚姻关系终结时,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需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面做出承诺。(二)男女平等。(三)保障子女与女性的权益。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维护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四)补偿原则。在抚养子女、照顾长辈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补偿,而另一方也有责任予以满足。(五)保护无过失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共同协商。
婚姻关系终结时,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需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面做出承诺。
(二)男女平等。
(三)保障子女与女性的权益。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维护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
(四)补偿原则。
在抚养子女、照顾长辈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补偿,而另一方也有责任予以满足。
(五)保护无过失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财产分配的原则
婚姻关系终结时,关于财产分配的问题,需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面做出承诺。(二)男女平等。(三)保障子女与女性的权益。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根据维护子女及女性权益的原则作出裁决。(四)补偿原则。在抚养子女、照顾长辈以及协助对方工作等方面付出较多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补偿,而另一方也有责任予以满足。(五)保护无过失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