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谈判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1-10 20:26:31
工伤赔偿谈判
若员工或家属认定为工伤事故,而雇主不予认可,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无法提供强有力证据,则应确认属工伤事故。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受害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或合同履约地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索赔请求。具体索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病患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膳食津贴及护理费用等各项相关开支。若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导读若员工或家属认定为工伤事故,而雇主不予认可,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无法提供强有力证据,则应确认属工伤事故。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受害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或合同履约地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索赔请求。具体索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病患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膳食津贴及护理费用等各项相关开支。若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若员工或家属认定为工伤事故,而雇主不予认可,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无法提供强有力证据,则应确认属工伤事故。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受害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或合同履约地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索赔请求。具体索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病患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膳食津贴及护理费用等各项相关开支。若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工伤赔偿谈判
若员工或家属认定为工伤事故,而雇主不予认可,则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无法提供强有力证据,则应确认属工伤事故。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受害者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域或合同履约地点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交索赔请求。具体索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病患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膳食津贴及护理费用等各项相关开支。若任何一方对仲裁结果持有异议,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