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员工仍可申请工伤认定,相关费用将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我国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可先于单位为受害者垫付,其后再由单位偿还。
如果单位拒不还款,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要求其采取措施,直接从企业账户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款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