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力保全之步骤:
一、在诉讼发起前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二、申请人需提供线索。
三、法院可视情况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否则予以驳回。
四、判决人民法院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需于48小时内做出裁决,一经作出即刻生效。
若不服,可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并不影响裁决的执行。
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有效期直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
若诉讼过程中需解除保全措施,法院应立即做出裁定。
若财产保全原因及条件发生改变,无需继续保全;
或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担保;
或诉前保全申请人在30天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下,均可解除保全措施。
六、赔偿若申请人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有误,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则申请人需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