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因被侵害而无法主张的期限。
若其间未进行任何主张或行使,则到了最后时刻,被告可能会借助时效抗辩来拒绝承担责任。
按照民法典,我们国家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晓或应该知晓自身权益受损和义务人开始算起,期限为20年。
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