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定节日期间,学校如未能给予教师适当休息并不违反法律,但需按照法规向参与加班之教师支付三倍薪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时,应支付不低于其正常工资三倍的薪酬。
若未给予休息且未支付相应三倍工资,即构成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