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兼职单位是否可以预备党员转正,有如下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如果实习超过6个月时间,且已经转移至此工作单位所在党组织,是可以在该党组织办理后续转正手续的。
预备党员转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一年的预备期满且无违纪违法行为,达到转正标准等。同时,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要定期向党支部做思想汇报,以让党组织了解自己的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
因此,如果兼职单位的党组织可以接收预备党员的组织关系,并且该预备党员在兼职单位工作超过6个月且满足转正条件,那么兼职单位是可以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的。但如果兼职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或不具备条件,那么可以考虑将组织关系转回原单位或转入其他单位,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转正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向所在党组织或相关组织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