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结论为未通过现场核查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 生产场所不符合要求,如设施、装置、管道、设备等不符合相关标准,且未进行更新和维修。
2. 生产人员操作不规范,如不符合卫生要求,生产坏死的动、植物及非动、植物原料等。
3. 生产过程不规范,如生产过程中添加了不允许的化学物质、色素和香料等。
4. 生产加工原料不合格,如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出现质量问题时没有配合有力的处置措施。
5. 标签不规范,产品的标签信息不符合规定,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意愿。
6. 申请人不配合现场核查,如拒绝或阻挠核查人员的检查。
7. 现场核查时生产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8. 存在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形。
9. 其他因申请人主观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
如果上述问题影响了现场核查的顺利进行,核查组可以判定现场核查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