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埋地式污水处理后的水,最终去了哪里?
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工艺通常包括隔油沉淀、水解酸化和接触氧化法等步骤。这些处理措施能够有效地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悬浮固体和部分营养物质,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在农村小城镇的应用实例中,采用埋地式土壤覆盖型的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水质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中的一级B类标准。
埋地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后的水主要去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地表水体排放:处理后的水可以排入河流、湖泊和海洋等地表水体。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一级B标准的污水可以排入地表水类功能水域,但应避免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等敏感区域。
2. 回用利用:处理后的水可以用于非饮用水的工业、农业或城市杂用等领域。例如,可以作为工业用水、城市绿化用水或农田灌溉用水等。
3. 地下水补给:在某些情况下,处理后的水也可以用于地下水补给,帮助恢复或维持地下水水位。
值得注意的是,污水处理设施的具体处理工艺和技术,以及处理后的水最终的去向,都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水质情况、环境要求和经济条件来确定,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