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石,是社会物质生活和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既相互依赖又相互矛盾。人类在开发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往往会对自然生态平衡造成破坏,进而受到自然界的惩罚。然而,人类也在与自然的斗争中逐步认识并掌握了自然规律,通过人的因素重新建立起新的生态平衡,推动社会持续发展。
生态平衡是一个动态过程,不是永恒不变的。不利的自然环境可以通过人类的努力加以改善。因此,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统一性,而人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在长期的生产斗争和科学探索中,人类不断认识、利用和改造自然,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社会。
自然环境,包括地理位置、地形、气候、土壤、水文、矿藏、植物、动物等及其交互作用形成的综合体,是人类创造活动的重要舞台和对象。它通过人类的劳动对社会发展产生重要作用。自然环境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以人类劳动为中介,对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产生深远影响。
自然条件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资源和劳动资料的自然资源。在文化初期,生活资料的自然资源具有决定性意义;而在较高发展阶段,劳动资料的自然资源则成为关键因素。马克思认为,一切社会生产力都源于自然力,自然环境是生产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的发展产生内在推动作用。
从整体上看,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但从某些特定情境来看,自然环境可能成为人类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因此,人类应充分认识到自然环境的重要性,并积极采取措施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