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内蒙古公务员招考的基本条件包括:
2.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可报考。
3. 不具有内蒙古常住户口,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也可报考:
a. 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b. 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即“六项目”人员。
c. 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
d. 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内蒙古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且为内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区外生源的毕业生。
e. 报考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职位的人员。
4. 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2年12月31日之前。
5. 参考资料来源于http://nmg.huatu.com/zt/gwy_bs/。
6.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