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亲婚姻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个体之间进行结婚,从共同祖先开始计算,每一代人的关系都有特定的称呼。比如表兄弟姐妹的婚姻属于第三代以内,因为双方的外祖父母是共同的祖先。我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血亲结婚,包括表兄弟姐妹。
在这个具体的家族关系中,你的妈妈和她的姑姑都是第二代,因为她们的母亲是共同的祖父母,也就是第一代。而你和你妈妈姑姑的女儿的儿子则是第四代,因为你们的最近共同祖先是你的妈妈的父母,也就是第二代,再往下推两代就是第四代。
因此,根据上述定义和关系,你们之间的婚姻并不属于近亲婚姻,因为你们之间的最近共同祖先已经超过了三代的范围。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近亲结婚被视为不吉利的行为,被认为会带来许多不良后果,因此法律上也对此进行了严格限制。
综上所述,你与你妈妈姑姑的女儿的儿子结婚并不算近亲结婚,从法律和血缘关系上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