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赠与、继承、转让做公证,费用依据房产总价值分段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20万元以内按1.2%收费,20-50万元按1%收费,50-500万元按0.8%收费,500-1000万元按0.5%收费,1000万元以上按0.1%收费。若房产价值超过1000万元,每增加一倍,费率将减半。
证明法律行为的费用根据标的金额的不同分为多个档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按0.3%收费,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按0.25%收费;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按0.2%收费;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按0.15%收费;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按0.1%收费;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按0.05%收费;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按0.01%收费。
其他经济合同的收费标准如下: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按1%收费;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按0.8%收费;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按0.6%收费;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按0.5%收费;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按0.4%收费;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按0.3%收费;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按0.2%收费;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按0.1%收费;4000001元以上部分,按0.05%收费。
房屋动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公证每件收费400元,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公证每件收费500元,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公证每件收费800元,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公证每件收费1000元,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公证按受益额的2%收费,最低收取200元。
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每件收费80元,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每件收费100元,提存公证按标的额的0.3%收费,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按债务总额0.3%收费。
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另收代书费200元),按规定需要录音、录像的,另外收取录音、录像费。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公民个人财产每宗收费500-10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财产每宗收费1000-2000元。
对声明书、委托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2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对保证书的公证,公民个人申办的每件收费300元,法人及其他组织申办的每件收费500元。
办理法律规定的与公证相关的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代为办理认证事务,代拟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每件收费300-1000元,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认证事务每件收费50元。
依法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包括非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500元,经营性开奖抽号每件收费1000元;拍卖公证每件收费1000元;招投标开标、决标公证每件收费3000元;证明健康状况、指纹公证每件收费200元;纳税证明每件收费200元。
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费用有所不同。未经审查,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每本收费10元;已经审查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需要代拟法律文书的,另外收取代书费200元(不涉及财产的50元);需要翻译的,翻译费用根据翻译公司收费标准另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