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周岁以上的老人,在中国可以享受国家政策提供的高龄津贴。这是一种兼具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旨在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问题。中国民政部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困难老人和高龄老人的津贴制度。2011年7月4日,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宣布,当时全国已有14个省份全面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惠及约800万高龄老人。
高龄津贴的发放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即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同时,它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即由各地区的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了所有符合条件的老人能够公正地获得这项福利。此外,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也被纳入考虑范围,确保津贴制度既能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能保持可持续性。
高龄津贴的主要目标是解决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这项制度旨在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通过这些措施,高龄津贴推动了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的转变,确保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各地的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具体标准由各地民政厅和财政厅协商确定,原则上会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进行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