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是组织、采录、收集、整理、纂修、审定各式精神产品,使之传播展示于社会公众的工作。编辑这一词汇源自古代,最初是指按照次序编排简策成书。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书写材料发生变化,但编辑这一术语沿用至今。
在中国,编辑工作历史悠久。早在商代,已有文字记录的典册,说明已有专人从事编辑整理简策的工作。中国的编辑业与学术文化一样源远流长,编辑活动的精湛使学术文化得以保存和发展。例如,《史记》中的十表八书便是编辑工作的结晶。
编辑的工作不仅限于书籍。随着文化活动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编辑的内涵逐渐扩大,不仅包括书籍、报纸、期刊、图画等出版物,还涉及声频、视频、符号、图像等媒介。编辑工作可分为图书编辑、期刊编辑、报纸编辑、广播编辑、电视编辑及电子出版物编辑等。
进入现代,编辑一词已成为多义词。它不仅指专业性的工作,如出版社的选题、组稿、审读、加工整理等,还涵盖了非出版机构中文献资料的整理、编撰工作等。编辑工作有时规模庞大,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例如许多国家编纂的大型百科全书、辞书和著作总集等。
根据1986年颁布的规定,编辑职务(含美术编辑)设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4种,其中的编辑为中级职务。其他国家的出版机构中,编辑人员粗分为高级编辑、文字编辑及技术编辑。
一个学科的理论体系一般包括五个层次:事实与经验、揭示现象本质的概念系统、特有的研究办法、原理、原则、定律、以及高度概括与系统化的结论。由此可见,概念的重要性。
对“编辑”这一基本概念的定义,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20年来,研究者提出的界说不下百种。例如,戴文葆认为编辑是使用物质文明设施和手段,以事组织,采录、收集、整理、纂修、审定各式精神产品及其它文献资料等,使之传播展示于社会公众。
刘光裕则认为编辑是在作者和读者之间进行的出版前期工作的活动。王振铎定义为根本社会文化需要,按照指导方针,使用物质载体和技术手段,对精神产品进行组织、采集、鉴审、选择和编序加工,并缔构成一定的文化符号模式作为社会传播媒介的活动。
叶向荣认为编辑是组织、审阅、编选、加工原创作品以在整体上构成就作品(编辑作品)的再创性著作活动。张觉明(台湾)定义为搜集材料(文章、故事或草稿),将之汇集在一起,加以鉴别、选择、分类、整理、排列和组织等处理过程。任定华认为编辑是信息、知识有序化,载体化与社会化的业务活动。
邵益文则认为编辑是从一定思想原则出发,以相应信息或著述材料为基础,进行优选、创意和优化、组合,使精神成果适于制作传贮载体的智力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