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提升学校的学生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本校特别制定了一套综合测评体系。这套体系旨在通过全面且客观的评价,公正地反映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的表现。
学生综合测评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在学年的初期,即每学年开学时。测评内容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总分设定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学习成绩类分占70%,体育类分占10%,德育类分占20%。
德育类评分依据《武汉工程大学学生操行评定办法》执行。学习成绩类分则根据学生的平均成绩来评定,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所有考试课程学分乘以对应课程成绩的总和除以所有考试课程的学分总和。首次考试的成绩将作为最终成绩。体育类分原则上依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评定,体育课成绩不计入学习成绩类分。若无体育达标成绩,则以体育课成绩为准。
综合测评工作通常以学生行政班为单位进行,但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同年级同一专业的学生进行集体测评。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团支部成员、班委会成员和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负责整个班级的综合测评工作。班主任需负责解答学生在综合测评过程中提出的所有疑问。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确保每位学生都能理解并正确应用综合测评体系。